中港協議避雙重徵稅

27/03/2006


【本報訊】目前,本港只有直接稅方面與國家稅務總局訂立避免雙重徵稅措施,但稍後有關措施將擴展至利息、股息、專利權使用費等間接投資收入。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指出,新安排不但可以保障投資者不會出現兩地同時徵稅,亦可避免兩地同時不徵稅的遺漏情況。預計於○七、○八財政年度起實行。

劉麥懿明昨日透露,稅務局已於本月十六日與國家稅務總局完成全面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的第二輪會談,並草簽協議。新協議內容除了避免雙重徵稅措施擴展至間接稅項外,亦包括設立訊息互通機制,以落實避免雙重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