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宗判入獄 社署審查人手不足
投訴濫用綜援五年倍增

27/03/2006


【本報訊】鑑於近期揭發多宗騙取綜援個案,令社會質疑申領人的真正需要及社署審批制度是否有問題。社會福利署副署長羅德賢表示,過去五年投訴濫用綜援個案有上升趨勢,直至○五年二月成功檢控逾百宗,當中五十八宗被判入獄。縱使社署有成功檢控個案,但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是社署前線人手不足,難以清楚審核不斷增加的新申請宗數,亦無法妥善跟進個案,要求社署盡快增加人手,杜絕濫用綜援。

羅德賢昨在《城市論壇》上表示,近年政府積極呼籲市民舉報濫用綜援,該署接獲的投訴數字不斷上升,由二○○○年的二千二百多宗,增加至○五年的四千二百多宗。截至今年二月,該署已轉介二百七十宗濫用綜援個案予警方跟進,最後成功檢控一百一十一宗,當中五十八宗被判入獄。

健全人士申領近十萬宗
此外,羅德賢更指出,社署關注健全人士即失業、單親及低收入人士領取綜援的數量過去十年大幅增加,一九九五年健全人士領取綜援個案有一萬八千多宗,佔總個案近一成半,直至○六年二月則達九萬九千六百多宗,佔總個案三成三,該等類別綜援有必要減少。因此,該署舉辦自力更生計畫,協助受助人盡快脫離綜援網,並會增聘合約員工,加強調查詐騙綜援個案。

對於部分市民認為健全人士領取綜援等於「呃綜援」,又認為援助金豐厚而「養懶人」,關注綜援檢討聯盟代表黃碩紅則澄清,濫用綜援的個案只是千分之二,並非所有領取綜援人士均是「呃綜援」。她表明,領取失業綜援的人士多是學歷低的中年人士,難以融入勞動市場,更質疑是援助金過高抑或工資過低,故政府應協助健全人士順利加入勞動市場及實施最低工資,使其生活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