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2006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去年宣布推出自訂車牌登記號碼計畫,後日正式接受申請。車主可選擇喜歡的車牌號碼,再經運輸署審批及透過競投後,便可使用獨一無二的號碼。不過專營車牌買賣人士稱,車主對自訂車牌計畫反應一般,料涉手續繁複,故行內仍主力做傳統車牌買賣。運輸署將於四月一日至三十日接受第一期申請,首批名額共一千個。車主可自行組合最多八個英文字母、數目字或空位,但仍有一定限制,包括不得使用「I」、「O」及「Q」;不得與現有的車牌相同;不得含有粗俗、不雅、令人反感、黑社會的意思;不可有多於四個平排並列的同一英文字母或數目字,如「BBBBBB」、「55555」等均不獲批准。至於政府部門專用車牌,如「AM」、「F」等亦不得使用,一些特別車牌如英文字母單字等,會留待日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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