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修例准特首入黨

02/04/2006


【本報訊】自由黨與泛民主派經過一輪商討後,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昨日表示,會就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提出修訂,使特首可以有政黨背景。民主黨和公民黨都表明支持這項修訂,但修訂能否成功提出,仍待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審視修訂是否超出草案範圍。

立法會《2006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田北俊表示將就草案提出兩項修訂,包括刪除在任特首不可加入政黨,及有政黨背景的參選人一旦當選便須退黨的條文。至於他較早前提出把功能組別的公司票改為董事票一事,田北俊在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涉及內容太複雜,不能趕及在是次提交修訂,故暫不予理會。

除了自由黨,泛民主派都有意修訂有關條例草案,民主黨前主席楊森表示將繼續提出取消當選特首須退出政黨的條文,以及設定每個候選人的提名上限。但基於技術問題,該黨將放棄提交把功能組別公司票變為個人票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