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收回成本 升幅最高兩成一
特區護照調高收費

05/04/2006


【本報訊】入境事務處將於今年六月十九日起調高三十項服務的收費,其中以有效期一年及有效期三年的多次入境證收費升幅最大,升幅最高達兩成一,另有七項服務收費會下調,調整收費的服務包括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護照、簽證、入境證、身份證,以及處理有關國籍的申請。

補領身份證調低60元
申請特區護照(三十二頁)的費用,十六歲以下人士的收費將由一百六十元調高至一百八十五元,十六歲以上人士的收費則由三百二十元調高至三百七十元;但遺失或損壞身份證而需補領的收費,將由三百九十五元下調至三百三十五元。

政府發言人表示,簽發簽證、入境證及某些旅行證件,以及人事登記服務等收費,過往八年一直凍結;部分有關修改特區護照內資料或作出批註的申請收費,更自九七年七月以來從未調整,入境處最近的服務成本檢討顯示,大部分服務收費都不足以收回全部成本,故需調整收費水平。

發言人補充,三十項服務的收費升幅為百分之四至兩成一,以便在三至七年內收回全部成本,七項服務收費下調的幅度則為百分之三至三成,以反映服務成本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