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4/2006
政府公布兩鐵合併後,地鐵股價逆市勁升。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質疑近日地鐵股價出現不尋常大幅波動,不排除是有人利用職權透過披露合併消息謀取利益,違反內幕交易規例,昨日去信證監會要求全面深入徹查。他又懷疑是政府或特首曾蔭權屬意官員「漏料」,故不會要求特首成立調查委員會「查自己」。陳偉業指出,多份報章過去數周多次披露合併詳細安排,引致股價在短短四個交易日內,即由上周四(本月六日)的十八點二五元大幅升至本周二(十一日)的十九點六元,升幅高達百分之七點三。對於地鐵股價近日出現不尋常波動,他懷疑有人利用職權,故意在政府公布地鐵與九鐵合併方案前披露資料,或透過披露合併消息謀取利益。
動機或盼合併獲支持
陳偉業懷疑政府或某些人士披露資料的動機,一是希望行政會議就合併表決時獲更多支持,二是令股價出現不尋常波動從中謀取利益,但任何一個理由均違反內幕交易規例,故要求證監會徹查,包括調查是哪些人士在近日大幅買賣地鐵股票。 對於要求證監會調查事件,陳偉業直認是受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刺激,因馬時亨日前曾指證監會有良好的調查機制,故陳偉業去信證監會要求調查;但他不會要求特首曾蔭權成立獨立委員會來調查,因他懷疑是特首屬意官員披露合併消息。「可能係政府向傳媒漏料去影響股價,或者係特首屬意下屬去『漏料』,咁搵特首成立調查委員會都冇用!」立法會將會再召開三次會議跟進員工、票價及資產事宜。證監會發言人則表示,不評論個別投訴,一般程序是在收到不滿的投訴時,由內部的審核委員會審查是否需要跟進。
財爺可要求召開研訊
《證券(內幕交易)條例》禁止任何與某上市公司有關連的人士,在掌握關於該公司的明確消息情況下,濫用有關消息(或鼓勵其他人利用該消息)買賣該公司的股份,從而獲取利潤或避免損失。財政司司長若認為曾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涉及某上市機構證券的內幕交易,可要求內幕交易審裁處就該事宜展開研訊,並作出裁定。 內幕交易審裁處可下令被裁定曾進行內幕交易人士退回已賺取的利潤或避免損失的款項,亦可下令有關人士支付一筆不超過其賺取的利潤或避免損失的三倍罰款,及禁止該人士在五年內出任上市公司董事。條例亦容許循刑事途徑審理內幕交易案,最高罰款一千萬元或入獄十年。
交諮會促兩鐵確保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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