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沙頭角往返須內地人擔保

06/05/2006


【專案組報道】居於沙頭角禁區的港人,過去只要持禁區紙,或有由內地邊防單位發出俗稱橋頭紙的通行證,即可經連接中港的橋頭,到內地沙頭角鎮購物,但深圳執法部門有鑑於經常有港人利用禁區走私,半個月前突然採新措施,規定要有內地人擔保,港人才可經沙頭角往返內地。

現時沙頭角禁區的街市及商舖都十室九空,居住在沙頭角禁區的港人,只要持有橋頭紙及可到中英街的禁區紙,即可經中英街街頭的橋頭進入內地,選購日用品再經橋頭步行返港,由於毋須繞道經沙頭角口岸進出,加上行程只有約三分鐘,故吸引不少村民經橋頭前往內地。

經審理後方可前往
半個月前,內地邊防單位突然實施新措施,規定經橋頭前往內地的港人,除需有橋頭紙及禁區紙外,並須獲得內地親友擔保,經有關部門審理後才可前往,否則需經其他口岸往返內地。

新界沙頭角商會主席曾玉安稱,因沙頭角口岸只運作至晚上七時,加上從當地乘坐專巴返港車費需二十元,故不少村民都選擇經橋頭返港。曾玉安希望香港方面能配合內地的新措施,如延長沙頭角口岸時間至晚上十一時,及要求巴士公司分段收費,並去信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