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機構拒殘障半價

13/05/2006


【本報訊】殘疾人士由於不良於行,比常人更需要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支援,不過他們向公共交通機構爭取半價優惠多年仍未能成功。包括地鐵及新巴等公共交通機構代表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申明,提供殘疾車費優惠屬社會福利範疇,除非政府願付費或容許加價,否則拒絕承擔。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官員亦表明,當局只能盡力解決法例上問題,但是否提供優惠則由交通機構決定。

議員張超雄批評交通機構拒絕履行社會責任,又不滿政府利用各種藉口推卸責任,浪費議員時間。多名殘疾人士代表穿上貼有「不滿」、「憤怒」標語的衣服出席會議,又中途離場遊行到美利大廈。遊行群眾抗議當局對落實優惠態度冷淡,未能激勵他們就業及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