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兩子 繫獄四年 聲稱被屈
血衣人拉橫額呼冤

25/05/2006


「血淚控訴曾蔭權,冤案還我清白。」生意失敗商人因性侵犯兩子,被判囚四年半,最近刑滿出獄,他認為是被人陷害誣告,令他骨肉分離更背負「禽獸父親」污名,昨晨他偷看兒子後,身披「血字衫」及手持橫額,跑到大角咀街頭呼冤,要求政府還清白及賠償。

聲稱被囚冤獄男子五十三歲,白手興家經營鐘錶業務,十多年前已擁有五、六百萬元身家,惟因嗜賭打回原形。他曾有過兩段婚姻,九一年與印尼籍妻子結婚,育有兩子,現年十一歲及十三歲,至九九年離婚。翌年再娶越南女子,居於慈雲山。

自稱獄中捱打甩牙
直至二○○二年,他被揭發在五年內多次性侵犯兩名兒子,結果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重囚四年半。他在赤柱服刑期間,仍聲稱是「含冤受屈」,懷疑兒子被人唆擺,令他骨肉變仇人,曾在獄中寫信向立法會議員求助要求翻案,可惜未被接納。期間,他在監獄受盡苦頭,慘遭人毆打,導致鼻樑骨被打斷和三隻牙齒打甩,至今年四月才刑滿出獄,但他對兒子極為思念。

昨晨六時,他跑到大角咀暗中偷看兩子,卻因父子不能相認感難過,至昨晨十一時,他頭綁白巾、身穿寫有用紅漆寫上大字的「血衣」,拉開橫額在該處街頭呼冤,揚言要兒子知道真相,又要政府還予清白及賠償。期間,引來附近一間學校學生圍觀,校方恐怕影響學生情緒,除報警求助外,並安排學生行後門放學。至昨午四時許,他轉往附近前妻寓所大廈外,圖與前妻對質,遭保安員阻止,再被警員到場勸喻離開。

恐嚇滅口阻吐真相
根據資料,他於一九九八年至○二年期間,三次非禮幼子和一次非禮長子,包括啜乳頭、摸臀、摸肛門及捏陽具。直至○二年年底,長子入住醫院時,向臨床心理學家透露事件,警方將他拘捕,調查期間,他曾恐嚇幼子,若向警方講出事件會被滅口。

案件○三年底審訊,他被揭發曾有二十次案底,包括非禮、家庭暴力及聚賭等。暫委法官吳蕙芳引述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指他刻意將心理問題隱藏,喜歡操縱別人。在判刑時,吳法官強調引用俗語:「虎毒不吃兒」,怒斥被告「禽獸不如」。最後裁定四項非禮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



       



男子用紅油在橫額及恤衫上寫上「血淚控訴曾蔭權」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