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5/2006
【本報訊】在前年南亞海嘯中獲救而被揭發騙綜援的婦人梁惠淇,將再次面對法庭聆訊。律政司昨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申請,指原審裁判官判處詐騙綜援罪成的梁惠淇緩刑,是判罰過輕和犯了原則性錯誤,要求上訴庭覆核梁的刑期,案件將排期審訊。社會福利署對律政司提出上訴的決定表示歡迎。
律政司就梁惠淇案向高院提出上訴的限期於周一屆滿,律政司發言人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證實,律政司基於原審判刑過輕及判刑原則性錯誤,已決定就梁案提出上訴,並於昨午已向上訴庭提交文件,申請刑期覆核。審訊日期要待上訴庭排期決定。
聞消息回應「黐線」
本報記者昨晚八時半到訪梁惠淇天水圍寓所,剛睡醒的梁惠淇應門,記者將律政司提出上訴,她可能要入獄的消息告之,但睡眼惺忪的她只回應一句「黐線」,便關上大門。據知,本月中母親節,她帶同兩名女兒回娘家一起慶祝母親節。而梁惠淇的丈夫高忠強,於本月八日因一宗扑傷債主案,而被判入獄兩年九個月。
二十八歲的梁惠淇於今年三月二十一日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十一項欺騙罪名成立,控罪指她於二○○四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向社署訛稱丈夫高忠強失去聯絡,不誠實地欺騙九萬餘元綜援金,法庭判她入獄八個月,緩刑兩年,毋須坐牢。梁惠淇聞判後喜極而泣,對裁決表示高興及可與兩名女兒見面。
輕判難收阻嚇作用
梁惠淇獲判緩刑的裁決隨即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指判刑過輕無阻嚇作用。律政司上月向原審的暫委裁判官黃國輝提出刑期覆檢,黃國輝於本月八日覆核此案時指出,此案與以往騙綜援案有別,被告訛稱丈夫失蹤並不影響其領取綜援資格,而她實際只多收每月二百二十五元單親補助金,加上兩名稚齡女兒乏人照顧,梁亦可能受丈夫影響下犯案,故維持緩刑的決定。
社署發言人表示,該署研究過梁惠淇案判詞後,曾就是否上訴諮詢律政司意見,該署歡迎律政司上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