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06
【本報訊】屋宇署首次委聘顧問進行的大型調查發現,全港二千七百多幢住宅大廈設有懸臂式露台,當中八千多個單位露台僭建嚴重,該署本月底將聘請顧問作進一步勘察,並發信要求業主聘請認可人士加固露台或還原單位原有外貌,否則將會被檢控。另外,屋宇署最近完成巡查多條行人專用區僭建物,發現短短一年內,竟有多達四百四十幅樓上舖的石屎外牆,違規改裝成落地玻璃外牆。
消息人士稱,屋宇署計劃再斥資七百萬元作勘察,視乎結果發信予業主,要求他們聘請認可人士加固露台,並向該署提交結構安全證明書,若業主拒絕,該署會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還原單位外貌,否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入獄一年,該署希望今個財政年度完成有關工作。
另屋宇署今年重點處理行人專用區的僭建物,區內樓上舖有多達逾四百幅石屎外牆改作落地玻璃,屋宇署將於八月去信業主要求證明玻璃牆結構安全,否則要將玻璃牆還原為石屎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