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機票退款
留意發卡行時限

15/05/2008


【本報訊】 上月宣布清盤的甘泉航空令不少乘客未能成行。消費者委員會查詢二十間本地發卡銀行和機構後發現,若以信用卡購買甘泉航空機票的消費者可申請退款,但必須先向臨時清盤人登記索償,留意發卡機構設有不同的申請時限,以及退款服務費等問題。

消委會至今共收到一千四百一十四宗投訴甘泉航空結業,涉及金額共一千七百二十萬元。該會了解二十間本地發卡銀行和機構信用卡退款申請安排後發現,全部發卡機構均說會受理以信用卡購買甘泉機票客戶的退款申請,但各發卡機構該項退款申請都有不同時限,例如須於月結單發出後六十日內申請,或於交易日或預計乘機日期起計一百二十日內提出,但亦有部分發卡機構表示會彈性處理。

部分以不同形式收費
該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稱,儘管所有發卡機構都接受退款申請,但在處理牽涉的交易款項方面,卻有不同方法,若消費者未繳付「卡數」,發卡機構或會凍結有關的問題交易款項,但有四間只會在消費者要求凍結下才會凍結有關款項;而大部分發卡機構不會收取費用,但有數間會以財務費、利息或服務費方式收取費用,例如收取五十至一百五十元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