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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不孝子女分遺產
07/10/2008
【本報訊】為防止不孝子女在父母生前揮霍成性,不顧父母死活,父母過身後又冒出來爭遺產。台灣的法務部在民法增設「掃地出門條款」,如果子女不顧父母死活,未盡撫養責任、棄養、或嚴重故意傷害父母等都不會分得遺產。法務部認為新法對傳統孝道和社會風氣將有正面影響,預計最快年底將送至行政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