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果與藤條銀行任揀

07/10/2008


新一屆立法會明日才正式開議,一眾候任立法會議員已經「未登天子位,先立殺人刀」,聲言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追究政府官員處理雷曼兄弟事件的責任問題。如此殺氣騰騰,莫非真的有點效果?由財爺鬍鬚曾到金管局任總都動起來,為雷曼苦主尋找逃生門。

在特區政府「有形之手」操作之下,既唱紅臉又唱白臉——鬍鬚曾「建議」銀行評估債券抵押品的剩餘價值,再向雷曼苦主回購產品;任總則披露調查銀行涉及不當銷售手法的進展,聲稱已有二十二宗表面證據成立,金管局若發現有銀行以不當手法推銷,將會嚴肅處理及追究。擺在曾經銷售雷曼迷你債券的二十多間銀行和證券商面前的是兩個選擇,要麼吞下苦果,承擔虧損,讓雷曼苦主離場,免受皮肉之苦,否則藤條抽到身上,就看銀行和券商是否識做。

雷曼兄弟事件發展到昨日,特區政府終於下定決心只扮演球證的角色,逃避是否監管失責的爭論,對銀行和券商連消帶打,要金融機構全盤承擔責任和賠償的問題;對一眾雷曼苦主則連騙帶哄,導引他們落入拿不回百分之百的本金,也不致「渣都無」,能拿多少算多少的思維,從而平息怨氣,讓風波漸趨平息。

雷曼苦主是否體會特區政府這份兩全其美的「好意」呢?看看在政黨推動之下的雷曼苦主的訴求——取回本金、追究責任,特區政府一廂情願希望雷曼苦主輸少當贏、息事寧人的如意算盤,恐怕未必打得響。雖然財金官員估算大部分雷曼苦主可以取回本金的五至七成,一成則變成廢紙,這個估算可靠嗎?現時雷曼苦主與銀行已喪失互信基礎,由銀行估算債券抵押品的剩餘價值,再按價贖回,雷曼苦主願意接受銀行在角色衝突之下的出價嗎?

再者,雖說部分銀行對政府的建議給予正面回應,但銀行承擔虧損贖回債券,等於承認責任,金管局至今收到五千五百多宗投訴,涉資達一百二十五億餘元,倘若由銀行承擔虧損,勢將嚴重影響盈利,特別是一些已經上市的銀行,怎樣向股東交代?

■風信子